男女同居以后发现女方不是自己理想的。男方提出分手。男方不知道女方已怀孕。女方在男方不值钱的情况下。生下孩子。孩子有七八个月。又找上男方要求男方给抚养费。。男方已结婚了。在男方不值钱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这种行为。是不是构成蓄意破坏他人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石登胤律师回复:抚养费问题,孩子的抚养费支付与否就是看孩子是不是自己的,一种是生物学上的孩子,一种是自己认可的(走程序收养的),像你你的情况一般是要支付的。是否构成蓄意破坏他人家庭这是社会问题。
2026-07-15 09:41:44 回复
不构成。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同等,女方起诉追索抚养费系合法行使权利,不属于破坏他人家庭的违法行为。但男方作为生父,依法应承担抚养义务,建议积极面对、妥善处理。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15 07:04:44 回复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不能再作被告被起诉。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公司注销时股东或第三人对债务作出承诺,可起诉该股东或第三人;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且相关人员承诺担责,债权人可起诉;公司未经清算注销致无法清算,债权人可起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要求清偿。能否起诉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专业解答国有控股企业解散时,员工补偿方式主要有经济补偿和额外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额外补偿则需依据企业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专业解答公司散伙即终止,财产分配依《公司法》等规定进行。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或章程规定分配。若章程有约定,依约执行;无约定则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如甲、乙、丙股东按40%、30%、30%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过程需依法依规,保障各方权益,有异议可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
专业解答公司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可提解散之诉:连续两年多无法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达不到法定或章程比例连续两年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董事长期冲突且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无法解决,导致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或经营管理有其他严重困难,公司存续会损股东利益。股东提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法院认定符合条件会判决解散。
专业解答诉前调阶段公司注销,若公司依法清算并注销,诉讼主体消灭,诉前调程序终结。若未依法清算,可追加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等为被告继续处理纠纷,因他们在公司注销后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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