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依据第一百九十五条,发生法定事由时已过时效期间归零,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26-07-06 08:23:35 回复
在民法典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某些法定事由,导致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发生时,诉讼时效中断,需重新计算。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05 22:3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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