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开着公司三轮车去办事,路上因本人逆向行驶,那天雨很大,我已停了下来,对方是女的,骑着电动车没看前面有车就撞了上来,车倒人翻,我连忙把她扶起,问她怎么样?对方没理会,见对方还好,我就开车走了。结果接到交警电话,说对方手指骨折了,要赔偿处理。我就去了交警大队,结果认定我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对方向我提出7万6千元钱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但她不给我看医疗诊断、医疗费等。公司不出面要我跟对方协商,我麻烦问律师,象这样的交通事故赔偿公司是否应出面协商并支付赔偿费?谢谢!麻烦你答复。
这种情况中,你开着公司的车去办事,属于职务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你作为员工,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积极协助处理,但最终的赔偿责任应由公司承担。你可以向公司说明情况,要求公司出面协商并支付赔偿费用。同时,对于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建议先查看医疗诊断和费用明细,确保赔偿金额合理合法。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7 18:30:47 回复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驾驶公司三轮车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公司应当出面协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你向公司说明法律规定,并要求公司出面处理此事。同时,对于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应当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医疗诊断、医疗费等证据,以合理确定赔偿金额。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7 18:30:38 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赔偿金额及责任划分已明确。建议先核对对方提供的费用明细合理性,必要时可申请第三方评估。方便的话,可以现在电话沟通。q
2026-06-07 18:2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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