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孩子抚养权划分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满两周岁子女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
对于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综合考量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德、与孩子感情等因素,判断哪方更适合抚养。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认真听取孩子意见。
若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可优先考虑其抚养权。
为保障孩子权益,父母应积极展现自身优势,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双方也可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法律分析:
(1)离婚诉讼中确定孩子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通常归母亲,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时除外,像患有严重疾病、有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等。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都争取直接抚养权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德以及与孩子的感情等因素,来判定谁更适合抚养孩子。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
(4)若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长期与其生活,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在抚养权判定时会被优先考虑。
提醒:离婚诉讼中抚养权判定情况复杂,不同家庭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争取抚养权有优势,但自身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父亲可在母亲有上述情况时积极争取。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要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德、与孩子感情等方面展现自身优势,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应尊重孩子意愿,与孩子沟通,让其表达真实想法。
(四)若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孩子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可在诉讼中提出这些情况争取优先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离婚诉讼里,孩子抚养权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划分。
2.不满两周岁子女,抚养权通常归母亲,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况。
3.已满两周岁,父母都要抚养权时,法院综合经济、环境、品德等情况判断。
4.已满八周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5.一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况,可优先考虑其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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