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事故未住院也可能主张营养费与护理费。
法律解析:
判断营养费需结合医疗机构意见,若医疗机构建议补充营养,即便未住院,赔偿义务人也应支付,金额参考受害人伤残情况酌定。对于护理费,若存在护理依赖,即使不住院也需赔偿,比如伤者生活无法自理需他人照料时就可主张。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有收入的护理人员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所以,未住院不代表不能主张这两项费用。若遇到类似事故赔偿问题,涉及营养费与护理费的主张较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事故未住院确实可能存在营养费与护理费。判断有无营养费需结合医疗机构意见,只要建议补充营养,赔偿义务人就该支付,数额会参考受害人伤残情况酌定。护理费方面,若受害人因伤生活无法自理有护理依赖,即便未住院也可获赔。
2.就营养费而言,受害人应及时让医疗机构给出明确补充营养的意见,以此作为索赔证据。
3.对于护理费,若受害人需主张,要留存证明护理依赖存在的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等。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准备好收入证明;若雇佣护工,保留好支付报酬的凭证等,按相应计算方式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分析:
(1)是否存在营养费,需结合医疗机构意见判断。若医疗机构建议补充营养,即便未住院,赔偿义务人也需支付,且金额一般参考受害人伤残情况酌定。
(2)关于护理费,只要存在护理依赖,即使不住院同样需要赔偿。当受害人因伤生活无法自理需他人照料时,就可提出护理费主张。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
提醒:
申请营养费和护理费需保留好医疗机构相关意见等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准确分析。
(一)若想主张营养费,应积极获取医疗机构建议补充营养的意见,依据该意见可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营养费,金额结合自身伤残情况确定。
(二)若有护理依赖情形,像因伤生活无法自理需人照料,可主张护理费。需明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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