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我回老家建房,我邻居一个70岁老人有点精神不太正常,我不在的时候接二连三拿走了我一些东西,像这他子女要不要承担责任?
这种情况可以依据《民法典》来处理。首先,如果老人确实存在精神问题,其子女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方面,你可以先与老人的子女进行沟通,要求他们返还物品或者赔偿损失。再次,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物品丢失的时间、价值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7 21: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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