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而言,如果涉及网络活动,要仔细审查合作对象与业务内容,避免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可能涉及犯罪的帮助,不参与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不明网络业务。
(二)不参与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达到五万元以上的网络活动,避免获取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三)曾经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相关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要严格约束自己,不再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帮信罪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其他严重情节”包括:给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超二十万;以投放广告等提供资金超五万;违法所得超一万;两年内曾因相关网络违法受罚又犯;被帮助对象犯罪造成严重后果。
3.司法认定要结合全案,考量行为对犯罪完成的作用和社会危害程度。
结论:
帮信罪“其他严重情节”有多种认定情形,司法实践需结合全案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帮信罪的“其他严重情节”认定包含多种情况,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二年内曾因相关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该行为、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等。不过在司法实践里,不会仅依据单一情形认定,而是要结合全案情况,考量行为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完成所起的作用以及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若对帮信罪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解答。
帮信罪“其他严重情节”认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投放广告提供资金五万以上、违法所得一万以上、二年内曾受相关行政处罚又犯、被帮助对象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等都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要结合全案情况判断行为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完成的作用和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
1.司法机关应全面审查证据,综合分析各情节,避免仅依据单一因素认定。
2.可建立案例数据库,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统一司法尺度。
3.加强对帮信罪的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减少此类犯罪发生。
法律分析:
(1)帮信罪中“其他严重情节”有多种认定标准。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意味着帮助的范围较广,增加了犯罪活动的传播性和危害性。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反映出行为涉及的资金规模较大,可能为犯罪活动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流转支持。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这种方式可能为犯罪活动进行宣传推广,扩大了犯罪的影响力。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体现了行为人通过帮助犯罪活动获取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5)二年内曾因相关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表明行为人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大。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说明帮助行为间接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司法实践中认定需综合全案,考量行为对犯罪完成的作用和社会危害程度。
提醒:在日常生活中,要警惕自己的行为是否可能构成帮信罪,不要随意为他人提供帮助,若涉及相关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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