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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有差额法律规定怎么办?

苏** 湖北-宜昌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18.04.16 05:39:19 506人阅读

我有一个朋友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六级工伤,公司给的工伤待遇有差额,工伤待遇有差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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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际工资标准高于社保和公司赔偿的工资标准,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赔偿,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期限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企业2001年12月改制,拿了工龄买断金6000元现在想解除劳动关系, 可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规定。

2018-04-16 05:5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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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中的差额补偿,工伤待遇有差额是针对一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而言,一是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二是养老金补差,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时,改发停发伤残津贴,改发基本养老金,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算处理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其时领取的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18-04-16 05:4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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