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有效的离婚附加协议,要确保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若协议是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三)若协议内容涉及限制人身权利,如限制再婚等,该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四)签订离婚附加协议后,可到公证处公证或由律师见证,增强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离婚附加协议即离婚补充协议,其有效性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有效协议要求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愿表达,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2.若协议在欺诈、胁迫下签订,当事人可请求撤销。
3.协议中限制人身权利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
4.签订后去公证或找律师见证,可增强证明力。
结论:
离婚附加协议符合法定条件即有效,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撤销,涉及限制人身权利部分无效,公证或律师见证可增强证明力。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离婚附加协议也遵循此规则。若在欺诈、胁迫情形下签订,受损方有救济途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当协议内容涉及限制人身权利,如限制再婚,因违反人身权利不可侵犯原则,此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为避免后续纠纷,增强协议证明力,签订后进行公证或找律师见证是不错的选择。若对离婚附加协议的有效性、撤销等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离婚附加协议签完后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有效的离婚附加协议要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签订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若协议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若内容涉及限制人身权利,该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为增强证明力,签订后最好到公证处公证或由律师见证。建议签订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仔细审查协议条款,避免出现限制人身权利等无效内容;遇到疑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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