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网络开设赌场罪不以盈利为入罪标准,符合特定情形即便未盈利也会被定罪量刑。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利用互联网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参与利润分成等情形之一,就构成开设赌场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像抽头渔利累计达3万元以上、赌资累计达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120人以上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即便没有盈利,只要符合入罪情形,同样会被依法定罪量刑。如果您在法律方面有相关疑问,或者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网络开设赌场罪的入罪不取决于是否盈利。只要利用互联网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出现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网站供他人组织赌博、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等情形,就构成此罪。
对于构成该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抽头渔利累计达3万元以上、赌资累计达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120人以上等。
为避免此类犯罪,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参与网络赌博相关活动。相关部门应加强网络监管,打击网络赌博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法律分析:
(1)网络开设赌场罪并不以盈利作为入罪标准。只要利用互联网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满足特定情形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等,就构成此罪。
(2)该罪的刑罚分为两个档次,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有具体界定,像抽头渔利、赌资数额、参赌人数达到一定标准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即便未盈利,符合入罪情形仍要被定罪量刑。
提醒:
网络赌博危害大,即便未盈利,只要符合入罪情形就构成犯罪。不同案情处理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网络参与者,应避免参与网络开设赌场的相关活动,不参与建立赌博网站、不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等,避免触犯法律。
(二)网络平台运营者要加强监管,对网站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防止出现赌博相关的视频、数据传输,一旦发现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网络赌博的打击力度,利用技术手段监测网络赌博活动,及时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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