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唯一住房被执行,要尽量避免符合法定执行条件。比如与申请执行人积极沟通,表明自身经济困难且住房为生活必需,争取对方理解。
(二)如果申请执行人提出按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供居住房屋或扣除租金的方案,要仔细审查该方案是否合理,是否能保障自身和孩子的正常居住需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离婚带小孩,唯一住房在特定情形下会被执行。
2.法院可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但一般不拍卖、变卖或抵债。
3.若申请执行人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提供住房,或同意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院可执行唯一住房。
4.住房是否被执行,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结论:
离婚带小孩,唯一住房在符合法定执行条件时可能被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进行查封,但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然而,若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院就可以执行该唯一住房。所以即便在离婚后带着小孩且只有一套住房,住房也可能因符合法定执行条件而被执行,具体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断。如果遇到类似法律问题,难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执行情形,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离婚带小孩,唯一住房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会被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然而存在例外情况。
2.若申请执行人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院就能执行该唯一住房。
3.解决措施和建议:被执行人应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尝试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住房被执行。同时要及时了解案件进展,配合法院工作。若认为执行不合理,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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