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若 生育津贴 ≥ 你产假前工资:按生育津贴发(单位不再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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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 生育津贴 < 你产假前工资: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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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如下:1.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不得降低。2. 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女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3. 如果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待遇。5. 产假期间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标准支付。总之,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应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标准支付,不得降低。用人单位和生育保险基金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1 20:4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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