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是指女职工在产假结束后,为了照顾婴儿而享有的一定期限的假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后,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假并不等同于哺乳期结束。哺乳期一般是指从婴儿出生到婴儿满1周岁的期间。而哺乳假是在这个期间内,女职工可以享受的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时间可以累计折合成天数使用,但并不表示哺乳期就此结束。哺乳期结束是指婴儿满1周岁,不再需要母乳喂养的时间点。所以,哺乳假的天数计算与哺乳期的结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1 08:5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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