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无法律根据获取不当利益,在对应的纠纷里,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2)原告若主张不当得利,要对相关要件承担证明责任,包括一方财产的积极、消极增加,他方财产的减少或应增加却未增加,利益获得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获利无法律依据。
(3)被告若反驳原告主张,需对反驳依据的事实举证。比如主张获利有合法依据,就要拿出证据证明该依据的存在。双方完成证明责任,才可能在诉讼中取得有利结果。
提醒:
不当得利纠纷中证据搜集很关键,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意见分析案情。
(一)对于原告而言,在不当得利纠纷中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一方获得利益,比如收集财产交易记录以证明财产积极增加;收集开支明细等证明他方受到损失;通过梳理事件脉络证明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查找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明获得利益没有法律根据。
(二)对于被告来说,如果要反驳原告主张,比如主张获得利益有合法依据,应及时收集相关合同、授权书等证据来证明该依据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1.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无法律依据获不当利益。
2.不当得利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主张不当得利,要证明这些:对方获利益,含财产增减;自己受损失,分现有财产减少和应增未增;获利与受损有因果关系;获利无法律依据。
3.被告反驳原告,要对反驳事实举证。如主张获利有合法依据,就要证明该依据存在。完成证明,才可能获有利裁判。
结论:
不当得利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需证明一方获利、他方受损、获利与受损有因果关系及获利无法律根据,被告反驳需对反驳事实举证。
法律解析:
在不当得利纠纷里,“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规则。原告要想让自己的主张成立,就得对相关要件进行证明。财产积极或消极增加属于一方获得利益的表现,现有财产减少或应增加财产未增加则是他方受到损失的体现,且获利和受损之间必须存在因果联系,同时获利还得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被告若要反驳原告的主张,比如声称自己获得利益有合法依据,就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个依据的存在。只有双方都完成各自的证明责任,法院才能依据证据作出对其有利的裁判。如果在不当得利纠纷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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