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未婚先孕,已怀孕三个月,女方向男方提出订婚,男方同意了,饭桌上男方说好给18.8万彩礼,结果快到订婚那天突然提出给16.8万彩礼,订婚说不办了说10月1号结婚,可是10月8号是女方的预产期,女方跟男方协商说4月份先把彩礼钱给女方家,男方不同意直接说10月1号结婚那天在给女方,男方的父母转头跟儿子说不办婚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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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14:40:59 回复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从法律角度讲,彩礼的给付和婚礼的举办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主要还是看双方协商的结果。女方目前处于怀孕期间,身体和情绪都需要得到照顾和理解。建议双方坐下来好好沟通,以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男方如果坚持要在结婚当天给付彩礼,女方可以考虑接受,但也要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28 14:0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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