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结婚,当时男女双方父母约定各出资300万给小夫妻在上海普陀买房。男方父母在结婚登记前、后分次给了男方260万,女方父母在结婚登记后分次给了女方300万。在买房首付时,因男方是证券从业人员,包括自己原有的小部分资金留了100多万投在证券帐户里,实际买房付费是:房款首付168万,中介费10万,买房税费14万。女方共付了271万买房首付。后来房子装修费,女方付了10万,男方付了20万。当时房贷总共为600万。 现夫妻关系不好,双方要求离婚,双方无小孩。目前双方财产情况。双方现有普陀房子一套,近几年房价下跌,亏损厉害。男方情况:证券帐户总为200万(自称40万是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涉及到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问题。男方父母在婚前和婚后分别给的钱款性质不同,可能影响到房产归属。方便的话,可以现在电话沟通。q
2026-03-05 13:42:42 回复
根据描述,双方财产分割问题较为复杂,涉及婚前婚后财产、父母赠与以及房产分割。首先,双方父母赠与的款项应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女方获得的300万为个人财产。其次,房产首付和装修费用由双方共同支付,这部分财产应按实际出资比例分割。最后,房产价值下跌导致的亏损,也应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财产分割比例。
2026-03-05 13:4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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