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女方2024年11月16日相亲认识,2024年11月18日领证,后来发现对方有地中海贫血,之前切除过一边的输卵管,婚前没告知,那可以退彩礼黄金吗,婚介公司公司也没告知,而且合同把自己的责任撇的一干二净,能要回中介费吗
正常三年以内,是可以要回一点的,具体还要根据事实情况,包括合同之类的。
2026-02-28 15:18:28 回复
你好,你想咨询的是离婚后关于彩礼是否需要退还的问题吧。
根据《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后离婚案件中,彩礼返还只是非常普遍重要的一个争议点,还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外债务的处理、以及抚养权等争议。本律师团队常年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纠纷处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隐私性较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们。
若对方隐瞒重大疾病,可以起诉撤销婚姻,要求退还彩礼黄金等。中介要看是否知情。
2026-02-28 09:4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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