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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有三套房子分别落在三个闺女名下,其中一个闺女亡故,子女有权继承其他俩姑娘的房子吗
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权利
一般情况下,已亡闺女的子女无权继承其他俩姑娘的房子。房子落在三个闺女名下,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只有财产所有人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才有权继承。若其他俩姑娘未去世,她们的房子不在继承范围内。若其他俩姑娘去世,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已亡闺女的子女可代位继承母亲应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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