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仅因一方工作失去获得的,属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获得且难区分获款因素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劳动者的补偿,有较强人身属性,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及再就业困难的补偿。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具有人身属性的财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仅因一方工作失去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经济补偿金,若难以区分是个人工作因素还是夫妻共同生活贡献等多因素导致获得,司法实践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为保证公平合理,可能将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遇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财产属性认定的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及再就业困难的补偿,若单纯因一方工作失去而获得,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因其与个人劳动紧密相关。
不过,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难以区分是个人工作因素还是夫妻共同生活贡献等多因素导致,则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裁判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合理确定其财产属性。
为避免纠纷,在婚姻中可提前约定财产归属。若涉及经济补偿金分割争议,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情况、家庭贡献等,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1)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劳动者的补偿,有较强人身属性。当仅因一方工作失去获得该补偿金时,其本质是对劳动者个人就业困难的补偿,与婚姻中另一方关联不大,所以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一方个人财产。
(2)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经济补偿金,且难以明确是因个人工作因素还是夫妻共同生活贡献等多因素导致,则司法实践会综合考量,可能将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确保裁判的公平合理。
提醒:
对经济补偿金属性有疑问时,因其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裁定。
(一)若经济补偿金仅因一方工作失去而获得,保留相关证据,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明确该补偿与个人工作直接关联,可主张为个人财产。
(二)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难以区分获得原因,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比例。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具有较强人身属性,若仅因一方工作失去获得,可类比因人身损害获补偿,认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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