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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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想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且这一年不能因法定事由中止、中断或延长。
(二)若要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需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会驳回请求。
(三)对于离婚协议里子女抚养等其他内容,变更需有法定理由并走法定程序,无统一类似撤销时间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1.男女协议离婚后反悔财产分割,要撤销协议需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这一年是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
2.法院审理时,若没发现订立协议有欺诈、胁迫等情况,会驳回诉讼请求,即有法定情形才可能撤销协议。
3.离婚协议里子女抚养等其他内容变更,要有法定理由并走法定程序,无统一撤销时间规定。
结论: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起诉,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且只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能撤销;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等其他内容变更需法定理由和程序,无统一撤销时间规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财产分割方面,为维护协议稳定性和交易安全,设置了一年除斥期间,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法院判断是否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关键看订立时有无欺诈、胁迫等情形,若不存在则驳回请求。而对于离婚协议里子女抚养等内容,变更需遵循法定理由和程序,没有像财产分割那样统一的撤销时间限制。若在离婚协议相关问题上遇到困惑,不知如何处理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和程序,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一年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法院审理时,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当事人诉求,即只有存在法定情形才可能撤销协议。而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等其他内容变更,需有法定理由并通过法定程序处理,无统一撤销时间规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应谨慎,确保是真实意思表示,避免受欺诈、胁迫。
2.若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要在一年除斥期间内及时提起诉讼。
3.对于离婚协议其他内容变更,要先了解法定理由和程序,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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