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类在离婚等情形下通常不能分割的房屋及处理说明如下:
1.小产权房:未获合法建设审批,无合法产权证明,法院一般不直接判归属,仅处理使用权。建议当事人先与相关部门沟通能否补办产权手续,或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使用权归属及补偿方式。
2.承租公房:夫妻只有承租权和居住权,无所有权,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处理使用和承租问题。可与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协商变更承租人,以保障权益。
3.借名买房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他人名下,实际出资人要先通过确权之诉确定房屋归属,否则离婚时不能分割。应尽早收集出资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确权。
4.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若夫妻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割受限,需考虑宅基地政策和集体组织意见。可与集体组织协商,争取合理的处理方案。
法律分析:
(1)小产权房由于缺乏合法建设审批和产权证明,法院在离婚等情形下通常不会直接判决其归属,仅对房屋使用权作出处理。
(2)承租公房夫妻仅享有承租和居住权,无所有权,离婚时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对房屋使用和承租问题进行处理。
(3)借名买房的房屋,产权登记于他人名下,实际出资人需先进行确权之诉确定房屋归属,否则在离婚时无法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4)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当夫妻一方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房屋分割会受到限制,需要充分考虑宅基地政策和集体组织的意见。
提醒:离婚涉及房屋分割情况复杂,不同类型房屋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法律分析。
(一)对于小产权房,在离婚时不要强行要求法院判决房屋归属,可协商确定使用权的分配方式,如一方居住,给予另一方适当经济补偿。
(二)承租公房,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如何继续承租和使用,若协商不成,等待法院根据双方实际居住情况等因素合理处理。
(三)借名买房的房屋,实际出资人应尽快收集出资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提起确权之诉,确定房屋归自己所有后,再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四)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若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先了解当地宅基地政策和集体组织意见,与对方及集体组织协商分割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小产权房:未获合法建设审批,无合法产权证明。离婚时法院不直接判归属,只处理使用权。
2.承租公房:夫妻只有承租和居住权,无所有权。法院按实际情况处理使用和承租问题。
3.借名买房:产权登记在他人名下,实际出资人要先确权,否则离婚时不能分割。
4.农村宅基地房:涉及宅基地使用权,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方分割受限,要考虑政策和集体意见。
结论:小产权房、承租公房、借名买房的房屋、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在离婚等情形下通常不能分割。
法律解析:小产权房未获合法建设审批且无合法产权证明,法院一般不直接判决归属,仅处理使用权;承租公房夫妻只有承租和居住权,无所有权,法院会依实际情况处理使用和承租问题;借名买房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他人名下,实际出资人要先通过确权之诉确定归属,否则离婚时无法分割;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若夫妻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割会受限,需考虑宅基地政策和集体组织意见。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中遇到类似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