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当事人有书面协议,可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二)若当事人未约定管辖法院,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三)对于合同履行地,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遵循法定规则。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的法院,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
2.没约定管辖法院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则加工行为地为履行地。
3.发生纠纷,先看有无有效管辖协议,有就按协议确定法院;没有就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结论: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有有效管辖协议按协议,无则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不过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若未约定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对于承揽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在遇到承揽合同纠纷时,先查看是否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若有就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若没有,就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需遵循法定规则。合同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若未约定管辖法院,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对于合同履行地,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发生承揽合同纠纷时,先查看有无有效管辖协议,有协议则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没有协议时,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书面协议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以避免纠纷发生时的管辖争议。同时,要明确合同履行地的相关条款,防止后续在管辖问题上产生分歧。
法律分析:
(1)在承揽合同纠纷中,管辖法院的确定遵循法定规则。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择管辖法院,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2)若当事人未约定管辖法院,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3)对于合同履行地,若合同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加工行为地即为合同履行地。所以,发生承揽合同纠纷时,要先查看有无有效的管辖协议,有协议就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没有协议,则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提醒:
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纠纷发生后因管辖问题增加维权成本。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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