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借贷式诈骗是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借贷形式实施的诈骗行为。收集证据是关键,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对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及非法占有意图。
(2)证据充分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公安机关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会立案侦查;若不符合立案条件,则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3)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况,可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也能通过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及利息。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收集证据要全面,借条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转账记录可证实资金流向,聊天记录则有助于判断对方是否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和非法占有的意图。
(二)证据充分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待其审查是否符合诈骗罪立案标准。若符合,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三)若公安机关不立案,一方面可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让检察院督促立案;另一方面可通过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1.借贷式诈骗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发现后先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对方虚构事实、非法占有。
2.证据充分就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审查是否达立案标准。符合就立案侦查,不符则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3.若不立案,可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也能通过民事诉讼追款,向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让对方还钱付息。
结论:
发现借贷式诈骗,应收集证据,证据充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不立案,可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或通过民事诉讼追讨借款。
法律解析:
借贷式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遇到此类情况,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用以证明对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及非法占有的意图很关键。若证据足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公安机关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会立案侦查,反之则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若公安机关不立案,可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此外,还能通过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及利息。如果您在借贷过程中遭遇此类困扰,或对相关法律程序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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