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能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证据,像购房资金来源及房屋实际使用情况等证据。
(二)若证据充分,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让房产恢复到被执行人名下,便于执行。
(三)若登记人存在恶意串通,可主张转让行为无效。
(四)在执行程序里,向法院报告该情况,待法院审查属实后对房产采取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若被执行人把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债权人要收集证据,像购房资金出自被执行人、房屋实际由其使用等,证明这是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2.证据充分时,可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撤销房产登记,让房产回归被执行人名下,便于法院执行。
3.若登记人恶意串通,债权人可主张转让行为无效。
4.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报告情况,法院审查属实会对房产采取执行措施。
结论:
若被执行人将房产登记于他人名下,债权人可收集转移财产证据,提起撤销权之诉,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并向法院报告情况促使采取执行措施。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若被执行人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债权人收集如购房资金由被执行人支付、房屋实际由被执行人使用等证据,能证明这是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就可提起撤销权之诉。若登记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让行为依法律规定无效。债权人向法院报告此情况,法院审查属实就会对房产采取执行措施。若大家在类似情况中有任何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被执行人将房产登记于他人名下,债权人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若能收集到购房资金由被执行人支付、房屋实际由其使用等证据,证明此登记行为是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可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撤销房产登记,使房产恢复至被执行人名下便于执行。若登记人与被执行人构成恶意串通,债权人可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在执行程序中,债权人应及时向法院报告该情况,经法院审查属实后,可对相关房产采取执行措施。
建议如下:
1.债权人要积极主动收集能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关键证据。
2.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报告情况,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3.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必要协助,推动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1)当被执行人把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债权人首要任务是收集能证明此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证据,比如购房资金的支付来源、房屋实际使用情况等。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基础。
(2)若证据充分,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通过此诉讼,请求撤销被执行人与登记人之间的房产登记行为,让房产恢复到被执行人名下,为法院执行创造条件。
(3)若登记人与被执行人构成恶意串通,债权人可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并且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报告该情况,经法院审查属实,法院会对相关房产采取执行措施。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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