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女方与前夫所生孩子,在二婚离婚时抚养权一般随女方,男方无强制抚养义务,不过若双方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比如双方曾书面约定男方愿意抚养该孩子,那么就需按约定履行。
(2)若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男方愿继续抚养的,双方可协商抚养时间。比如协商由男方在寒暑假期间抚养。若男方不愿继续抚养,孩子还是由女方抚养。
(3)孩子安置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考虑孩子意愿和生活环境稳定性。双方应就抚养、教育、探视等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提醒:
二婚离婚孩子安置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孩子是女方与前夫所生,一般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不过双方可自行约定抚养事宜。
(二)若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男方愿意继续抚养,可协商继续抚养部分时间;男方不愿继续抚养,则仍由女方抚养。
(三)安置孩子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考虑孩子意愿和生活环境稳定性。
(四)双方就孩子抚养、教育、探视等问题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女方与前夫所生孩子,一般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无抚养义务,除非有其他约定。
2.若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男方愿意继续抚养,可协商继续抚养;若不愿意,仍由女方抚养。
3.安置孩子要遵循利于孩子原则,考虑其意愿和生活稳定。
4.双方就抚养、教育、探视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结论:
二婚离婚时女方孩子安置分情况确定,与前夫所生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男方无抚养义务但另有约定除外;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男方愿继续抚养可协商,不愿则仍由女方抚养,安置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女方与前夫所生子女,其抚养权通常归女方,男方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不过若双方有特别约定则从约定。当双方在婚姻期间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后,若男方愿意继续抚养,双方可协商抚养时间;若男方不愿,孩子还是由女方抚养。在整个安置过程中,法律要求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要考虑孩子意愿和生活环境稳定性。双方可就孩子抚养、教育、探视等问题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判决。如果在二婚离婚孩子安置问题上你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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