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請問,我羅定的父母在30年前買了一塊鄉下土地,起樓,房子是有證件的,然後,我父母將我們房子附近原本的山頭,推平了,變成平地,種了果樹,一直使用到現在。但是,在四至五年前,我爸把這塊平地的一部分送個我叔叔,叔叔起了房子,我叔叔也去村委會那裡做了證明,證明我爸爸送叔叔的旱地並且起了房子,然後現在叔叔想和我們搶其他我們已經種了果樹平地的使用權。 1.我們該怎麼辦呢? 2.想去村委會做一個土地確認書,證明我們一直使用這個土地,村委會説沒有這個確認書,不幫忙弄土地確認書,該怎麼辦呢? 3.根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條: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