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安置房买卖合同与协议若无特别约定,不存在有效期限制。这意味着只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双方都要按照约定去履行各自的义务。
(2)不过,因该合同产生纠纷时,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计算起点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3)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将不予保护。但存在特殊情况时,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在安置房买卖里,若一方违约,另一方要及时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
提醒:
在安置房买卖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需及时在诉讼时效内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依法成立,这样合同若无特别约定就不存在有效期限制,双方都应按约定履行。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留意对方是否有违约行为。一旦发现违约,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
(三)若因合同产生纠纷,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四)若权利受到损害已超过二十年,一般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安置房买卖合同和协议若无特别约定,没有有效期限制,合同依法成立后双方都要按约定履行。
2.因合同产生纠纷,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3.若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延长。
4.安置房买卖中一方违约,另一方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防止权益受损。
结论:
安置房买卖合同与协议若无特别约定,不存在有效期限制,不过因合同纠纷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不超二十年。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安置房买卖合同与协议,双方需依约履行,若无特别约定,合同持续有效。然而,当因合同产生纠纷时,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有诉讼时效限制,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在安置房买卖里,若一方违约,另一方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防止自身权益受损。若对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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