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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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判孩子抚养权,以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随母亲,母亲不宜抚养的除外。
2.两周岁以上孩子,父母都要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情况,如经济、环境、感情等。一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与其生活久等,可优先考虑。
3.八周岁以上孩子,法院尊重其意愿。父母协议轮流抚养,法院也会准许。
结论: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两周岁以上综合考量,八周岁以上尊重其意愿,父母也可协议轮流抚养。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不过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况的除外。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综合评估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像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与其生活时间长等情况,会被优先考虑。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其真实意愿会被法院尊重。同时,父母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也予以准许。在实际生活中,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问题较为复杂,涉及众多法律细节。若遇到相关法律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建议。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也会准许。
1.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母亲应尽力为孩子提供适宜成长环境,若自身有不宜抚养情形需及时改善。
2.两周岁以上子女的父母,要在抚养能力和条件上积极提升,保持与子女良好感情。
3.涉及八周岁以上子女,父母应尊重孩子想法,营造民主沟通氛围。
4.父母可考虑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共同为孩子创造稳定成长环境。
法律分析:
(1)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通常以母亲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况,这主要是考虑到低龄子女对母亲在生活和情感上的依赖。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以及与子女的感情等。一方若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会在抚养权争夺中更具优势。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4)父母双方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也会予以准许,这体现了对父母意愿和孩子成长多元需求的尊重。
提醒:
离婚争取抚养权情况复杂,不同家庭案情差异大,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分析。
(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母亲若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情形,可由父亲抚养。比如母亲有传染性疾病且不积极治疗。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要提供自身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如稳定的工作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可在举证中着重提出。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要尊重孩子想法,可适当引导孩子表达自己的意愿。
(四)父母双方可协商轮流直接抚养子女,达成一致协议后提交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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