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损害案件作为侵权纠纷,管辖法院依据法定管辖规则确定,通常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涵盖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若二者不一致,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户籍所在地,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非就医的地方。
2.对于受害人而言,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比如距离法院远近、获取证据便捷程度等,选择对自己便利的法院起诉,以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3.建议受害人在选择管辖法院前,充分了解两地法院的案件审理流程和特点。同时,及时收集和整理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证据,为诉讼做好准备。
法律分析:
(1)人身损害案件作为侵权纠纷,其管辖法院依据法定管辖规则确定,通常是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2)侵权行为地涵盖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当二者不一致时,两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这为受害人提供了更多选择。
(3)被告住所地一般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但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且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医情况除外),那么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
(4)受害人可综合自身实际情况,挑选对自己方便的法院进行起诉。
提醒:
在选择管辖法院时要考虑证据收集、诉讼成本等因素,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一致,可直接向该地法院起诉。这样能减少因侵权行为相关证据收集的地域跨度,方便当事人举证。
(二)当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可对比两地距离自身的远近、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选择更便利的法院。比如,若结果发生地距离近且交通方便,就可选择结果发生地法院。
(三)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可考虑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因为被告在该地居住时间较长,相关证据和证人可能更易查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人身损害案件是侵权纠纷,管辖法院按法定规则确定,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
2.侵权行为地含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两地不一致时,两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3.被告住所地是户籍所在地,若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经常居住地(起诉前连续住一年以上,就医除外)法院有管辖权。
4.受害人可根据实际选便利的法院起诉。
结论:
人身损害案件属侵权纠纷,受害人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定管辖规则,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涵盖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若这两地不一致,两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通常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要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经常居住地法院可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就医情况除外。受害人可依据自身便利,从这些有管辖权的法院中进行选择。如果在人身损害案件管辖法院选择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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