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意转租成立需满足一定条件。若租赁合同有允许转租条款,属明示同意,转租可依约成立;若无此约定,则要取得出租人的明确同意。
2.同意的形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形式如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转租期限、租金支付等,能避免纠纷;口头形式证明难度大,需聊天记录、录音等其他证据佐证。
3.若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转租。
建议:为保障权益,转租时尽量签订书面同意协议。若为口头同意,要及时留存相关证据。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告知转租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1)在判断同意转租是否成立时,若租赁合同明确有允许转租的条款,属于明示同意,此时转租依合同约定自然成立,这是最简单直接的情形。
(2)当合同未对转租作出约定,就需要取得出租人的明确同意。同意方式有两种,一是书面形式,如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转租期限、租金支付等内容,能有效降低纠纷风险;二是口头形式,但这种形式在证明上较为困难,若要证明需辅以聊天记录、录音等其他证据。
(3)另外,若出租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承租人转租,且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法律上会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提醒:
转租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取得出租人的同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对应法律处理有别,建议进一步咨询分析。
(一)若租赁合同中有允许转租条款,按合同约定,转租可成立。
(二)合同无相关约定时,要取得出租人的明确同意。可采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转租事宜;也可用口头形式,但需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佐证。
(三)若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转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同意转租成立有条件。要是租赁合同有允许转租条款,属于明示同意,可按约定成立转租。
-合同没相关约定时,要取得出租人的明确同意。同意可以是书面形式,像签补充协议明确转租期限、租金支付等,能避免纠纷;也能是口头形式,但证明较难,要有聊天记录、录音等佐证。
-若出租人知道或应知道转租,6个月内未提异议,视为同意。
结论:
同意转租成立有三种情况,一是合同有允许转租条款;二是无约定时取得出租人明确同意,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三是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租且六个月内未提异议。
法律解析:
在租赁关系里,转租是否合法成立有相应规定。当租赁合同中明确有允许转租的条款,这属于明示同意,转租可依合同约定顺利进行。若合同未作约定,那么就要取得出租人的明确同意。以书面形式同意,如签署补充协议,把转租期限、租金支付等详细事宜确定下来,能有效减少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采用口头同意方式,虽简便但证明较难,需聊天记录、录音等其他证据支持。另外,若出租人知晓或理应知晓承租人转租,却在六个月内没提出反对,法律上就视为其同意转租。若大家在遇到类似转租问题时,对相关法律细节存在疑问,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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