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应以孩子权益为核心,不能强制女方做不利于孩子的事,双方都需在法律规定内履行义务。孩子抚养权归属不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同。
2.若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数额和支付方式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若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有探望权,女方需协助,不能无故阻碍。
4.双方都要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基本权益。
5.当一方拒绝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此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离婚时,法律保障孩子权益,不能强制女方做损害孩子利益之事,不过女方需在法律框架内履行义务。
(2)当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若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享有探望权,女方有协助义务,不得无故阻碍男方探望孩子。
(4)双方都应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基本权益。若一方拒绝履行义务,另一方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提醒:
双方在处理离婚及孩子相关问题时,应明确各自义务,不可随意拒绝履行。若遇到纠纷无法协商,建议咨询以获取专业分析。
(一)若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可与女方协商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以此要求女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二)若抚养权归女方,男方行使探望权时,女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保障男方权利。
(三)当一方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时,另一方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离婚时,不能强迫女方做损害孩子权益的事,不过女方需按法律履行相关义务。
2.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要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定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可协商或由法院判。
3.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有探望权,女方应配合,不能无故阻拦。
4.双方都要以孩子利益为重,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权益。
5.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结论:
离婚时不能强制女方做不利于孩子权益之事,双方都有法定义务,一方拒绝履行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离婚时保障孩子权益是首要原则,不能强迫女方做出损害孩子权益的行为。若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数额和支付方式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若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享有探望权,女方有协助义务,不能无故阻碍。双方都要从孩子利益出发,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基本权益。如果一方拒绝履行义务,另一方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孩子和自身权益。若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孩子权益保障、抚养费支付、探望权行使等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