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被诱骗签字成为连带担保人时,收集证据是关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都能证明存在诱骗情形,以此表明自己并非自愿提供担保。
(2)尝试与债权人沟通说明情况,要求解除担保关系。但要清楚,债权人不一定会同意此请求。
(3)若沟通没有结果,可依据合同约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担保合同。因为法律规定,受欺诈方有权撤销以欺诈手段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成功撤销,将无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提醒:
收集证据要及时且充分,行使撤销权务必留意时间限制。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一)收集证据,可收集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被诱骗签字的证据,以此证明并非自愿担保。
(二)与债权人沟通,向债权人说明被诱骗的情况,要求解除担保关系。
(三)请求撤销合同,若与债权人沟通无果,可依据合同约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担保合同。需注意撤销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成功撤销后,无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被诱骗成为连带担保人,可这样做:
一是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自己是被诱骗,并非自愿担保。
二是和债权人说明情况,尝试解除担保关系,但债权人不一定答应。
三是若沟通没用,可按合同约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担保合同。受欺诈方有撤销权,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成功就不用担责。
结论:
被诱骗签字成为连带担保人,可收集证据证明诱骗情形,先与债权人沟通解除担保关系,沟通无果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担保合同。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予以撤销。被诱骗成为连带担保人时,可先收集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自己并非自愿提供担保。接着与债权人沟通,尝试解除担保关系,但债权人可能不同意。若沟通不成,可依合同约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担保合同。需注意,撤销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成功撤销后,就无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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