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不准离,可在之后与对方分居满一年再起诉,这样法院判离可能性较大。
(二)若不存在分居满一年的情况,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多方面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存在家暴、赌博等恶习的证据。
(三)在诉讼过程中,如实向法院陈述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并非必然判离,判决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且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认定感情破裂而判离。
3.若无上述情况,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判断。若有感情修复可能或不符合判离条件,仍可能不准离。
4.当事人要积极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
结论: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判离,需看是否符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条件。
法律解析: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司法实践里,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不准离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法院通常认定感情破裂会判离。然而若不存在此情形,即便第二次起诉,法院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等多方面综合判断。若有证据表明感情还有修复可能或不符合法定判离情形,法院可能不准离婚。所以当事人要积极收集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若您在离婚诉讼方面有疑问,不知如何收集证据或判断自身情况是否符合判离条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判离,判决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不准离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法院通常认定感情破裂,会准予离婚。这是符合法定情形下的常见判决走向,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现状的考量。
2.若不存在上述情形,法院会综合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多方面判断。若有证据显示感情有修复可能,或不符合法定判离情形,法院可能不准离婚。
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等,以增加离婚诉求被支持的可能性。
法律分析:
(1)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在司法实践中,当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后,若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会认定感情破裂而准予离婚。
(3)若不存在上述分居满一年的情形,法院会综合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4)若有证据表明双方感情尚有修复可能,或者不符合法定判离情形,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所以当事人需积极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提醒:
第二次起诉离婚结果不确定,建议收集充分感情破裂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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