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儿媳在离婚时被迫签订协议,依据法律,此类受胁迫签订的协议效力存在问题。胁迫行为致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撤销协议的权利。
(2)儿媳处理此事,关键在于收集被胁迫的证据,如现场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威胁短信或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有力证明其签订协议时并非出于自愿。
(3)儿媳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若逾期未行使,撤销权消灭。之后由相关机构依据证据和事实判定协议是否撤销。
提醒:
收集证据要及时、全面,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儿媳需尽快收集被胁迫的证据,包括现场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对方威胁的短信或聊天记录等。
(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协议的请求。
(三)等待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据证据和事实判定协议是否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儿媳离婚被迫签协议,协议效力可能有问题。法律规定,受胁迫签的协议,受胁迫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2.儿媳处理此事,要尽快收集被胁迫证据,像现场音视频、证人证言、威胁短信或聊天记录等。
3.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撤销请求,超期撤销权消灭。
4.提出请求后,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证据和事实判定协议是否撤销。
结论:
儿媳离婚时被迫签订的协议效力可能有瑕疵,儿媳可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儿媳在离婚时被迫签订协议,符合此情形。儿媳要处理此事,需尽快收集被胁迫的证据,如现场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威胁短信或聊天记录等。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协议请求,若超期不行使撤销权则消灭。之后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证据和事实判定协议是否撤销。若您在类似事件中遇到问题,不知如何收集证据或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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