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案件中,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判决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不过若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况,则可能不随母亲生活。
(2)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一方若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会被优先考虑。
(3)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其真实意愿会得到法院尊重。
(4)争夺抚养权时,可从自身抚养能力、孩子生活习惯、陪伴时间等方面收集有利证据,同时也可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提醒:
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想争取抚养权,女方要避免出现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男方若发现女方存在这些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想争取抚养权的一方,若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应提供相应证明。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要注重与孩子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
(四)无论孩子年龄,双方都要从自身抚养能力(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孩子生活习惯、陪伴时间等方面收集有利证据,同时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父母争抚养权,法院按最利于未成年子女判决。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跟母亲,但若母亲有重病、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况除外。
2.两周岁以上孩子,父母都要抚养权,一方做绝育手术、孩子跟其生活久等情形可优先考虑。
3.八周岁以上孩子,尊重其意愿。
4.争夺时,可从自身能力、孩子习惯等收集有利证据,也可提供对方不利证据。
结论:
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两周岁以上有优先考虑情形,八周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争夺时可收集自身有利和对方不利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在处理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纠纷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不过若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况,则排除该规则适用。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像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孩子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不利成长等情形,法院会优先考虑该方抚养。而八周岁以上子女,因其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所以要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在争夺抚养权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从自身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抚养能力方面,孩子生活习惯、陪伴时间等角度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同时也可收集对方存在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果您在抚养权争夺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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