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被撞后对方报保险就不再理会,与对方积极沟通并保留记录是合理的第一步。因为在事故处理中,对方本身就有配合义务,沟通记录可作为后续处理的依据。
(2)若沟通无效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维修发票等材料是必要的。保险公司会依据这些材料和保险合同,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3)当保险公司赔偿不足或拒绝赔偿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有效的途径。准备好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将对方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能让责任方承担应有的赔偿义务。
提醒:
在处理此类事故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各类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与对方积极沟通,告知对方有配合处理事故的义务,同时保留沟通记录,为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留存证据。
(二)若沟通无果,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维修发票等必要材料,要求其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三)若保险公司赔偿不足或拒绝赔偿,准备好事故现场照片、交警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对方和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1.被撞后对方报保险不管,先主动和对方沟通,说明其有配合处理事故的责任,保留好沟通记录。
2.若沟通没用,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提交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维修发票等资料,让其在保险范围内赔偿。
3.若保险公司赔偿不够或拒赔,准备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去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列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维权。
结论:
被撞后对方报保险便不再理会,可先与对方沟通,沟通无效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偿不足或拒赔则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方有义务配合处理事故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当被撞后对方报保险却不再理会时,先积极沟通并保留记录,这是基于双方都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事故的义务。若沟通无果,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是合理合法的,保险公司应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若保险公司赔偿不足或拒绝赔偿,受害者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对方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受害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如果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撞后对方报保险便不再理会,可通过积极沟通、向保险公司索赔、民事诉讼三步解决。
1.积极沟通:主动与对方交流,明确告知其有配合处理事故的义务,并保留沟通记录。这既能提醒对方履行责任,也能为后续处理保留证据。
2.向保险公司索赔:若沟通无效,可向对方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维修发票等材料,要求其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
3.提起民事诉讼:若保险公司赔偿不足或拒绝赔偿,准备好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将对方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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