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拿子女银行卡借款,责任认定和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若借款未经子女同意,可能构成无权代理,子女向出借人表明未授权,借款合同对其无效。若出借人不知情且有理由相信老赖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子女可能先担责再向老赖追偿。若子女同意借款,需承担还款义务,之后按约定向老赖追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未经同意时,子女应及时向出借人明确表明未给予老赖借款授权。
2.构成表见代理时,子女先还款后收集证据,向老赖追偿损失。
3.子女同意借款,老赖不还款,子女收集聊天、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老赖还款。
法律分析:
(1)老赖拿子女银行卡借款,若未经子女同意,该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子女可向出借人表明未授权,借款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
(2)当出借人不知老赖无代理权且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时,可能形成表见代理。这种情况下子女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不过承担后能向老赖追偿。
(3)若子女同意老赖用银行卡借款,这是双方内部约定,子女需承担还款义务。之后可按约定向老赖追偿,若老赖拒绝还款,子女可收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老赖偿还。
提醒:
在涉及此类借款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后果,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老赖拿子女银行卡借款未经子女同意,子女应及时向出借人表明未授权,让出借人知晓借款合同对自己不发生效力。
(二)若构成表见代理,子女先承担还款责任,之后向老赖追偿。
(三)若子女同意老赖使用银行卡借款,先履行还款义务,然后按双方约定向老赖追偿;老赖拒绝还款,子女收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1.老赖拿子女银行卡借款,先看是否经子女同意。未经同意,借款或构成无权代理,子女可向出借人表明未授权,借款合同对其无效。
2.若出借人不知老赖无代理权且有理由相信其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子女可能要还款,但可向老赖追偿。
3.子女同意借款,需承担还款义务,之后可按约定追偿。老赖拒还,子女可收集证据起诉。
结论:
老赖拿子女银行卡借款,若未经子女同意,可能构成无权代理,子女可不承担责任;若构成表见代理,子女承担责任后可追偿;若子女同意,需先承担还款义务,再向老赖追偿,老赖拒绝还款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应按自己意愿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老赖未经子女同意用其银行卡借款,属于无权代理,未经追认对子女不发生效力。但如果出借人有理由相信老赖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子女要先担责再追偿。若子女同意老赖使用银行卡借款,就形成内部约定,子女需先履行还款义务,之后可按约定向老赖追讨。若老赖不还,子女收集证据起诉是合法途径。若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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