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的财产归属分多种情况,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属个人婚前财产;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时,可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所以该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婚前财产。当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因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所以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但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若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照出资情况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不过若当事人之间有其他约定,就按约定处理。如果在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婚前父母出钱买房财产归属分多种情况确定。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为出资方子女个人婚前财产。
2.一方父母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3.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双方按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建议: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应明确出资性质和房屋归属,可签订书面协议并进行公证。夫妻婚后共同还贷时注意保留还款凭证,避免出现纠纷无法界定。
法律分析: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意味着该房产的所有权完全归出资方子女,与另一方无关。
(2)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以平衡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投入。
(3)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即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房屋的产权。
提醒: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情况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细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明确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的财产归属,在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时,保留好购房款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能证明是父母全额出资,这样可确保房屋认定为出资方子女个人婚前财产。
(二)当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夫妻双方可签订协议,明确共同还贷的情况以及增值部分的分配方式,避免离婚时产生纠纷。
(三)对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情况,若想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若有其他约定也应在协议中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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