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骚扰他人构成侵权,侵犯人格权益包括名誉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等。性骚扰以言语、文字等方式违背他人意愿,侵犯人格权;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侵犯隐私权。
2.被骚扰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骚扰违反治安管理,公安机关会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3.建议被骚扰人及时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面对骚扰要勇敢说不,必要时寻求警方或法律专业人士帮助。社会应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众对骚扰行为违法性的认识,营造尊重他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法律分析:
(1)骚扰他人构成侵权,侵害的人格权益广泛,像名誉权受损可能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隐私权被侵犯会使私人生活暴露,人身自由权受扰则限制他人正常活动。
(2)性骚扰以多种方式实施且违背他人意愿,严重侵犯人格权,给他人带来心理伤害。
(3)通过多种通讯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是对隐私权的直接侵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4)被骚扰人有权利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若骚扰违反治安管理,会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提醒:遭遇骚扰要及时保留证据,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遭遇骚扰,应及时保留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短信、电话录音、视频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被骚扰人可直接与侵权人沟通,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
(三)若沟通无果,可向侵权人所在单位、居委会等相关组织反映,寻求帮助。
(四)若侵权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其治安责任;若构成犯罪,会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骚扰他人通常构成侵权,侵犯的人格权益包括名誉权、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等。
2.用言语、文字等进行性骚扰,违背他人意愿,侵犯人格权;通过电话、短信等侵扰他人生活安宁,侵犯隐私权。
3.被骚扰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4.骚扰违反治安管理,会受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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