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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离婚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避免后续程序继续推进。
(二)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要及时准备好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若不小心超过了第二个三十日未申请发给离婚证,若还想离婚,就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6-02-09 08: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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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三十日,期间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2.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持规定证件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可正常办理离婚登记。
3.若超过这第二个三十日未申请,视为撤回申请,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2026-02-09 07:4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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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超过三天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办理能正常办离婚登记;超过第二个三十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的三十日是离婚冷静期,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要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就能正常完成离婚登记。但要是超过了这第二个三十日还未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大家一定要留意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时间而导致离婚登记申请撤回。如果对离婚登记的流程和时间规定还有疑问,或者遇到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09 06:5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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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的严肃性。超过三天冷静期,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办理离婚登记可正常进行。但需注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1.在冷静期内,若有一方不想离婚,可及时撤回申请,避免后续繁琐程序。
2.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提前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在三十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3.若超过第二个三十日未申请,视为撤回申请,若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应做好规划,避免再次错过时间。
2026-02-09 06:4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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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的三十日。在此期间,只要任何一方反悔,都能够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就能正常办理离婚登记。
(3)一旦超过这第二个三十日,也就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未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之后还想离婚,就必须重新申请。
提醒:
办理离婚登记要严格留意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期限被视为撤回申请。不同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9 04:44: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