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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诈骗既遂的认定,重点看是否取得财物控制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履行合同中骗对方财物,一旦实际控制财物,犯罪就既遂。
2.判断有无取得控制权,要结合合同约定、交付方式和时间等。若骗对方交付财物,自己能自由支配,就是既遂。
3.若实施诈骗,却因意外没拿到控制权,那就是未遂。
2026-02-03 05:0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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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诈骗既遂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取得财物控制权,取得则为既遂,未取得则可能为未遂。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当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时,犯罪行为达到既遂状态。判断是否取得财物控制权,要结合合同约定、财物交付方式及时间等因素。若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且能自由支配,便构成既遂。像以虚假项目签订合同,对方交付货款后行为人实际掌控款项,就属于合同诈骗既遂。若实施诈骗行为,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取得财物控制权,为未遂。如果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既遂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3 04:5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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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既遂认定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取得财物控制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合同、履行合同中骗取对方财物,当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时,犯罪行为即达既遂。
判断是否取得财物控制权,要结合合同约定、财物交付方式和时间等因素。若通过欺骗手段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行为人接收且能自由支配,构成既遂。比如以虚假项目签合同,对方交付货款后行为人实际掌控款项,就属于合同诈骗既遂。若实施诈骗行为,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取得财物控制权,则是未遂。
为避免合同诈骗,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合作方资信状况,签订合同时明确条款、规范流程,交易中注意保留证据,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
2026-02-03 03:3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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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诈骗既遂的核心判断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取得财物控制权。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与履行期间骗取对方财物,一旦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犯罪便达到既遂状态。
(2)判断财物控制权的取得,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财物交付方式和时间等要素。若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对方因错误认识交付财物,且行为人能自由支配该财物,就构成既遂。
(3)若实施了诈骗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取得财物控制权,那么属于合同诈骗未遂。
提醒: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保持警惕,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对方资质。一旦发现可能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应对。
2026-02-03 02:0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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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判断合同诈骗既遂时,要全面审查合同各项约定,明确双方关于财物交付的具体内容,包括交付的条件、地点等。
(二)关注财物交付方式,是现实交付、指示交付还是占有改定等,不同方式对控制权转移的认定有影响。
(三)确定财物交付时间,这是判断行为人是否取得控制权的重要时间节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6-02-03 00:39: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