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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著作权侵权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标准合理且必要。“接触”确保被控侵权人有获取作品的可能,“实质性相似”从作品表达层面判断是否侵权,二者结合能有效界定侵权行为。
为避免著作权侵权纠纷,著作权人应及时公开发表作品并保留创作证据,在合作交流中明确权利归属。被控侵权人在创作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避免使用与他人作品相似的表达。同时,双方在遇到纠纷时,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2 22: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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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认定著作权侵权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标准。“接触”意味着被控侵权人有机会获取著作权人的作品,其途径多样,公开发表、传播或是合作交流等都可能使被控侵权人接触到作品。
(2)“实质性相似”则聚焦于作品表达的对比,而非思想。著作权只保护表达,法院会从作品整体和关键部分来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不同类型的作品对比内容不同,如文学作品对比情节、人物关系、故事架构等,美术作品对比线条、色彩、图案等。
(3)当被控侵权作品与著作权作品在表达上实质性相似,且被控侵权人有接触机会时,通常可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
提醒:
创作者要注重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若发现可能侵权情况,及时保留证据。因不同作品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2 22:2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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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人若怀疑他人侵权,应先收集对方有接触自己作品机会的证据,如作品公开发表的记录、双方合作交流的文件等。
(二)对自己作品和被控侵权作品进行初步对比,从作品整体和关键部分判断表达是否相似。文学作品可对比情节、人物关系等,美术作品则对比线条、色彩等。
(三)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能在法庭上被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6-02-02 20:31: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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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认定著作权侵权,用“接触+实质性相似”标准。
2.“接触”指被控侵权人能获取著作权人的作品,作品公开发表、传播,或通过合作交流等途径接触都算。
3.“实质性相似”要对比两部作品的表达,非思想,著作权只保护表达。法院从整体和关键部分判断,文学作品比情节、人物关系等,美术作品看线条、色彩等。
4.若被控侵权作品表达与著作权作品实质相似,且侵权人有接触机会,一般认定侵权。
2026-02-02 20:1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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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院认定著作权侵权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标准,满足被控侵权人有接触作品机会且两部作品表达实质性相似,一般可认定构成侵权。
法律解析:
“接触+实质性相似”是认定著作权侵权的重要标准。接触意味着被控侵权人有机会获取著作权人的作品,作品公开发表、传播或者通过合作交流等途径,都可能使被控侵权人接触到作品。而实质性相似对比的是作品的表达而非思想,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法院会从作品整体和关键部分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不同类型作品对比的内容不同,如文学作品对比情节、人物关系、故事架构等,美术作品对比线条、色彩、图案等。当被控侵权作品与著作权作品在表达上实质性相似,且被控侵权人有接触机会时,通常就会被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如果在著作权方面遇到相关问题,不确定是否构成侵权等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2-02 19:47: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