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租赁房屋性质,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要符合产权单位条件,如本市常住户口、在该房屋居住一定年限等。
(二)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变更承租人的补充协议。
(三)携带离婚协议、补充协议、双方身份证明、原租赁合同等材料,向房屋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四)对于私有住房租赁,有约定按约定操作,无约定需取得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明确房屋性质: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要符合产权单位条件,如本市常住户口、在该房居住一定年限等。
2.公有住房变更流程:双方先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再带离婚协议、补充协议、身份证明、原租赁合同等,向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重签合同。
3.私有住房变更办法: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取得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合同或签补充协议。
结论:
离婚协议变更承租人,公有住房需符合产权单位条件,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后向产权单位申请;私有住房按原合同约定操作,无约定需取得出租人同意。
法律解析:
对于公有住房,其产权归单位,变更承租人要遵循产权单位的规定,比如新承租人需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在房屋居住一定年限等。双方先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再携带相关材料向产权单位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后办理变更并重新签订合同。对于私有住房,原合同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则要获得出租人的同意,之后重新签订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如果在离婚协议变更承租人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不太清楚,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协议中变更承租人,需根据租赁房屋性质采取不同方式。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要符合产权单位条件,私有住房需按原合同约定或取得出租人同意。
2.对于公有住房,双方先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之后携带离婚协议、补充协议、双方身份证明、原租赁合同等材料向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就会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签合同。
3.对于私有住房,原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操作,无约定则取得出租人同意,之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签署变更承租人的补充协议。
4.建议在变更承租人前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和合同条款,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以顺利完成变更手续。
法律分析:
(1)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时,要严格依照产权单位规定的条件执行。这些条件通常包含新承租人需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在该房屋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等。双方需先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之后携带相关材料向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后,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合同。
(2)私有住房租赁中,若原租赁合同有关于变更承租人的约定,就按约定来操作;若没有约定,必须取得出租人的同意。经出租人认可后,重新签订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
提醒:
变更承租人手续繁琐,不同性质房屋规定有别。办理前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导致申请失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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