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后不给钱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可先与发包方协商,明确付款时间和方式并达成还款协议,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办法。
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往来函件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还能在诉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发包方转移财产。同时,符合条件时承包方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若存在仲裁协议,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承包方在工程开始前完善合同条款,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有效维权。
法律分析:
(1)协商解决是较为温和的方式,承包方与发包方直接沟通,明确付款安排并达成还款协议,能避免矛盾激化。
(2)协商无果时,收集证据起诉是有效的法律手段。合同、工程验收报告等证据可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及工程完成情况,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还可要求发包方支付逾期利息。
(3)财产保全可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防止发包方转移财产,使承包方权益得到更好保护。
(4)符合条件的优先受偿权,能让承包方在发包方无法支付工程款时,就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5)有仲裁协议的,可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醒:
承包方要注意保留好各类证据,起诉和仲裁都有时效限制,建议及时咨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方案。
(一)协商解决,承包方和发包方就工程款支付沟通,确定付款时间与方式,达成还款协议。
(二)协商不成时,收集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往来函件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三)在诉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发包方转移财产。
(四)符合条件时,承包方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五)存在仲裁协议的,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工程承包后被拖欠款项,可先和对方协商,确定付款时间与方式,签订还款协议。
2.协商无果,收集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与逾期利息。
3.诉前或诉讼期间可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4.满足条件时,对工程折价或拍卖款有优先受偿权。
5.有仲裁协议的,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履行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论:
工程承包后不给钱,可通过协商、诉讼、申请财产保全、行使优先受偿权、仲裁等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发包方有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当承包后不给钱时,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双方可重新明确付款安排。若协商无果,承包方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是合理诉求。申请财产保全能保障后续执行,避免发包方转移资产。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承包方的重要权利,可保障其债权实现。存在仲裁协议时,仲裁也是高效解决纠纷的方式,且仲裁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在工程承包过程中遇到类似款项支付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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