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张掖法律咨询 > 张掖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婚前贷款购房所签协议有没有效力

婚前贷款购房所签协议有没有效力

马* 甘肃-张掖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30 12:25:01 369人阅读

婚前贷款购房所签协议有没有效力

其他人都在看:
张掖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张掖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婚前贷款购房签的协议通常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行为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2.婚前贷款购房协议关乎房产归属、债务承担等。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平等自愿签约,内容合法、不损他人权益,协议受法律保护。
3.若协议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且协议有效不代表物权转移,不动产产权需依规登记。

2026-01-30 16:30: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婚前贷款购房所签协议一般有效,但存在可撤销情形,且协议有效不代表物权必然转移。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婚前贷款购房协议若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内容合法合规、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就受法律保护。然而,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并且,涉及不动产产权,即便协议有效,物权转移仍需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如果您在婚前贷款购房协议方面存在疑问,或是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30 14:58:15 回复
咨询我

1.婚前贷款购房所签协议通常有效。依据法律,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若协议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内容合法合规,不损害他人权益,便受法律保护。
2.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3.涉及不动产产权,协议有效不意味着物权必然转移,需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建议签订协议前仔细审查条款,确保意思表示真实。若发现协议有可撤销情形,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时,严格依照规定流程操作。

2026-01-30 14:44:1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婚前贷款购房所签协议通常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婚前贷款购房协议常涉及房产归属和债务承担等方面。只要签订协议的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且内容合法合规,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协议就受法律保护。
(3)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此外,对于不动产产权,协议有效并不意味着物权必然转移,需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提醒:签订婚前贷款购房协议时要确保内容合法、意思真实。若发现协议有可撤销情形,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及产权变更,务必办理登记手续。

2026-01-30 13:41:54 回复
咨询我

(一)签订婚前贷款购房协议时,双方要确保自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进行签订,协议内容不能违法违规,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这样能保障协议受法律保护。
(二)若发现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当事人要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三)涉及不动产产权的,即使协议有效,也要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实现物权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6-01-30 12:49:0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认购协议书的效力怎么问题解答如下,认购协议书的效力如何?必须磋商说是指当事人之间一旦缔结认购协议,双方就负有在未来某个时候为达成买卖合同而进行磋商的义务,只要当事人为缔结买卖合同进行了磋商,即履行了预约义务,而最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缔结成功则非其所问。必须缔约说则认为认购协议的效力就是缔结商品房预售合同,故当事人仅仅为缔结预售合同而进行磋商是不够的,还必须成功缔结本约,否则认购协议毫无意义。如果认购协议内容尚不包括预售买卖合同主要内容,采用必须磋商说较为合理,因为此时双方对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仍未达成共识,认购书只能约束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就订立买卖合同尽到诚信义务的磋商,而难以约束其必须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经诚信磋商后难以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不应视为违约;反之则可要求其承担责任。如果认购书协议已包括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采用必须缔约说较为合理。商品房认购书总是具有一定内容的,尤其是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已经大体上可以履行的情况下,即在商品房认购书已经具备了购房合同成立的条件时,就应该强制出售。因此,只要商品房认购书确定了房号和价格确定方法,并可以据此确定面积等事项,或者能够确定房屋总价款,那么就已经具备了购房合同的必要条件,开发商便负有为认购人保留预订的商品房的义务。如何签订房屋认购协议1、签订认购书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置条件,它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尽量不与开发商签定认购书;2、尽量避免定金条款,可使用预付款性质的条款代替定金条款;3、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4、购房者看房时通常会针对自己特别关注的点提出一些问题,开发商呢就会作出相应的答复,可以把开发商的答复写入认购书。比如你选的这套房肯定不会挨着配电箱,您选的这个户型不会挨着电梯;5、将开发商或售楼人员介绍的优势写进认购书,比如售楼人员说了“您认购的这种D户型都是朝南的”那么在认购书中可以写上房屋的朝向是南;6、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购房协议如果违反效力性法律的强制规定,属于双方或多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则上产生法律效力,但与房屋产权无关,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及时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包括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提醒各位注意以下四点:1、产权未登记过户的,房屋产权不会转移。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及时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此时买方可诉诸要求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2、产权主体有问题时的非法转让出售。一般情况下,合同无效,但不排除善意取得情形。出卖该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无权处分的,除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以外,其他共同共有人可主张合同无效。其他形式的共有以及夫妻单方的共有的情况,要看具体的情形。3、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也不得侵犯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交易价格欺诈或者显失公平等等。此时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但该合同买方可申请人民或者约定的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