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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诉商标侵权,可先收集证据分析情况,若自身使用合法可作为抗辩理由;审查对方证据,证据不足可在答辩中指出;有侵权可能可考虑和解;协商不成则积极应诉。
1.收集证据:积极收集能证明原告商标有效性、自身使用合法性及是否有在先使用等情况的证据。若自身使用合法,如正当使用通用名称、有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可作为抗辩理由。
2.审查证据:仔细审查对方证据,判断其能否证明侵权成立。若证据不足,在答辩中明确指出。
3.考虑和解:若存在一定侵权可能,与对方协商赔偿数额、使用方式等,达成和解协议,减少诉讼成本。
4.积极应诉:协商不成时,按时提交答辩状,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观点和理由,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026-01-29 10: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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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收集证据是关键。需分析原告商标有效性,确认自身使用商标合法性与有无在先使用等情况。若自身使用合法,如正当使用通用名称、有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可作为有力抗辩。
(2)审查对方证据十分必要。判断其能否证明侵权成立,若证据不足,可在答辩中明确指出,削弱对方诉求。
(3)和解是一种策略。若存在一定侵权可能,与对方协商赔偿数额、使用方式等,达成和解协议,能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
(4)积极应诉不可忽视。协商不成时,按时提交答辩状,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观点理由,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提醒:处理商标侵权诉讼较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9 09:2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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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证据,分析原告商标有效性、自身使用商标合法性及有无在先使用情况,若自身使用合法,如正当使用通用名称、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可作为抗辩理由。
(二)审查对方证据,判断能否证明侵权成立,证据不足时在答辩中指出。
(三)考虑和解,存在侵权可能时,与对方协商赔偿数额、使用方式等达成和解协议,减少诉讼成本。
(四)协商不成积极应诉,按时提交答辩状,参加庭审,在法庭阐述观点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6-01-29 08:0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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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收集证据,分析原告商标有效性、自身商标使用合法性及有无在先使用。若自身使用合法,如正当使用通用名称、有在先使用且有影响,可作抗辩。
2.审查对方证据,判断能否证明侵权。证据不足,可在答辩中指出。
3.考虑和解。有侵权可能,可协商赔偿、使用方式等达成协议,减少诉讼成本。
4.协商不成积极应诉,按时交答辩状、参加庭审,阐述观点维护权益。
2026-01-29 07:0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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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被诉商标侵权,可通过收集证据、审查对方证据、考虑和解以及积极应诉等步骤来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在商标侵权纠纷中,被告有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收集证据是关键,若能证明自身使用商标具有合法性,如正当使用通用名称、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等,可作为有效的抗辩理由。审查对方证据也十分重要,若对方证据不足以证明侵权成立,可在答辩中指出。若确实存在一定侵权可能,和解是一种减少时间和经济成本的方式,可与对方协商赔偿数额、使用方式等。若协商不成,积极应诉是维护公司权益的最后保障,按时提交答辩状,参加庭审并充分阐述观点。如果您的公司遇到商标侵权诉讼相关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6-01-29 05:36: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