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包括单独订立书面合同或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设置保证条款。
(二)若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保证合同也成立。
(三)若采用口头担保,要尽量收集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担保存在及具体内容,但这在实践中举证较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1.借贷中口头担保通常无效,法律要求担保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保证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书面合同,也能是主债权债务合同里的保证条款。第三人书面作保证,债权人接收无异议,保证合同成立。
2.若有证据证明口头担保存在及内容,如履行行为、证人证言等,法院可能认定有效。
3.实践中口头担保易引发纠纷且举证难,为保障权益,借贷担保最好订立书面合同。
结论:
借贷中的口头担保一般无效,应订立书面担保合同保障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担保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不过,如果有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相关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能充分证明口头担保的存在及具体内容,法院也可能认定担保有效。但在实践里,口头担保缺乏明确书面约定,容易引发纠纷,且债权人举证困难,难以证明担保关系的存在和具体约定。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借贷担保最好订立书面合同。若您在借贷担保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口头担保在借贷中通常无效,法律要求担保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书面合同或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书面单方作保证且债权人接收无异议时保证合同成立。
2.若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口头担保及内容,法院可能认定其有效,但实践中口头担保易引发纠纷且举证困难,债权人难以证明担保关系及约定。
3.为保障权益,借贷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要求担保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这意味着口头担保一般情况下在借贷中是无效的。
(2)若存在其他证据能充分证明口头担保的存在及具体内容,像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相关证人证言等,法院可能会认定担保有效。
(3)但在实践里,口头担保因缺乏明确书面约定,容易引发纠纷,且债权人举证困难,难以证明担保关系的存在和具体约定。
提醒:为保障自身权益,借贷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若面临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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