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取保候审快到期了,公安局说变更强制措施,更改为监视居住,请问监视居住影响我在本地上班吗?如果开庭了判缓了,监视居住是不是不用执行了
公安机关的说法不合法的,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一年,更不应该变更为监视居住
2018-04-11 22:36:12 回复
取保候审改成监视居住可能是因为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判缓刑只要你不再犯罪就没事,不用监视居住。开庭有需要律师辩护可以打我电话
2018-04-11 18:2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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