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天水法律咨询 > 天水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共同诈骗行为的数额该如何认定

共同诈骗行为的数额该如何认定

田* 甘肃-天水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28 06:34:48 435人阅读

共同诈骗行为的数额该如何认定

其他人都在看:
天水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天水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共同诈骗行为数额认定有三项规则。个人参与数额方面,行为人需对自己参与诈骗行为涉及的数额负责,即实际参与骗取的财物金额。
2.分赃数额不能单纯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依据,它能反映行为人在犯罪中的获利情况,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3.犯罪总额上,共同诈骗犯罪应以共同诈骗的总数额认定犯罪数额,只要基于共同故意参与诈骗,就要对全部数额担责,不论分赃多少。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分赃情况等确定具体刑罚。

解决措施与建议:司法人员应准确区分这三种数额认定方式,严格遵循规则认定犯罪数额。在量刑时全面考量各因素,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以实现司法公正。

2026-01-28 10:24:0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个人参与数额方面,行为人需对自身参与的诈骗行为涉及数额负责,也就是其在具体诈骗过程中实际骗取的财物金额。这体现了罪责自负原则,让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2)分赃数额不能单纯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依据,它只是反映行为人在犯罪中的获利情况,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因为在共同犯罪中,分赃情况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完全等同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
(3)犯罪总额上,共同诈骗犯罪以共同诈骗的总数额认定犯罪数额。只要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参与诈骗,就要对全部数额担责,不过量刑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分赃情况等确定具体刑罚。

提醒:在共同诈骗案件中,参与诈骗的人无论分赃多少,都可能要对整体犯罪数额担责。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8 08:38:52 回复
咨询我

(一)个人参与数额方面,参与诈骗的人要对自己参与诈骗行为涉及的财物金额负责,也就是实际参与骗取的财物金额。
(二)分赃数额方面,不能只依据分赃数额来认定犯罪数额,它只能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情节。
(三)犯罪总额方面,共同诈骗犯罪以共同诈骗的总数额认定犯罪数额,只要基于共同故意参与诈骗,就要对全部数额担责,但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分赃情况等确定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各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实施犯罪,所以要对共同诈骗的总数额承担相应责任。

2026-01-28 07:59:25 回复
咨询我

1.个人参与数额:参与诈骗的人,要对自己实际参与骗取的财物金额负责。
2.分赃数额:分赃数额能体现获利情况,但不能单独用来认定犯罪数额,仅作为量刑参考。
3.犯罪总额:共同诈骗以总数额认定犯罪数额,参与诈骗的人无论分赃多少,都要对总额担责。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其作用和分赃等情况。

2026-01-28 07:42:5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共同诈骗行为数额认定以共同诈骗总数额认定犯罪数额,各行为人对自己参与的诈骗数额负责,分赃数额仅作量刑情节考量。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共同诈骗犯罪里,犯罪数额认定有相应规则。各行为人要对自己参与诈骗行为涉及的实际数额负责,这体现了责任自负原则。分赃数额能反映获利情况,但不能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唯一依据,仅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而认定犯罪数额时,以共同诈骗的总数额为准,只要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参与诈骗,就要对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在量刑时,会综合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分赃情况等确定具体刑罚。如果遇到共同诈骗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8 06:58:5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是区别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首先应区别对待不同的主犯,对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这种主犯应当依照犯罪总额来认定。如对犯集团、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以共同、盗窃犯罪总额来认定。首要分子在集团中处于预谋和组织领导的作用,所以对于他们计划范围内的数额必须负全部责任。在预谋时认定是不是首要分子尤为重要,虽然只参与了共同犯罪的预谋,没有参加直接的、盗窃行为,但是集团的一切犯罪活动都包括在首要分子参与制定的犯罪计划之中,并由他们组织实行,他们在犯罪中发挥了最为主要的作用,对于共同犯罪的首要分子依照犯罪总数额来认定是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还要特别强调的是,犯罪集团中的有些成员,在首要分子计划后,自己单独进行、盗窃或者是其他的经济犯罪,该犯罪数额不能强加于首要分子,首要分子只需要对自己知道和计划的那一部分负责。二是根据《刑法》第26条第(3)、(4)款对主犯处罚的规定,对主犯犯罪金额的确定,不能推导出对从犯、胁从犯犯罪金额的确认。对从犯、胁从犯来说,其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及危害结果与主犯一致,犯罪金额也与主犯是一致的。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参与组织、指挥的主犯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对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共同犯罪总额负责。在共同经济犯罪中,主犯发挥了主要作用,以自己的犯罪行为影响了从犯,可以说主犯对整个犯罪都要负责,因此把所有数额作为主犯的犯罪数额是合理的。三是对一般犯罪中的从犯的犯罪数额的认定上,笔者认为以定罪的数额为前提,适当参考其个人所得赃款数额较为科学合理。因为共同犯罪中从犯不起主要作用,完全是在主犯的领导下进行,其社会危害性比主犯要小得多,因而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也应比主犯小,而这种“作用”通常都是通过“数额”表现,所以考察其所得数额是合理的。假如以犯罪总额来认定,在实行犯场合下直接参与额会小于或者等于共同犯罪总额,而在帮助犯场合下,间接参与相当于总数额,这两种场合差别比较明显。所以,在处理从犯犯罪数额的问题上要将定罪数额和个人所得赃款数额全面综合考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1、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所以诈骗罪的共犯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诈骗罪中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那么共犯也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故意实施犯罪行为。3、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那么诈骗罪的共犯实施了诈骗行为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一)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3.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谓之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二)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共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情形:1.共同作为、共同、作为与的结合。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构成共同犯罪,比如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死,共同,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构成的共同犯罪,比如儿子、儿媳共同遗弃年迈无生活能力的父母。作为与的结合,即共同犯罪人中有人系作为行为,有人系行为,例如:铁道养护工甲与乙事先合谋破坏铁路设施,在乙实施破坏作为时,甲佯装熟睡,不履行其职责。2.共同直接实施犯罪。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3.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在这种场合中,各人的行为形成有机的整体。(三)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其特征是:1.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二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共同的意志因素。其中,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直接故意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间接故意,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表现为有的基于希望,有的则是放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是区别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首先应区别对待不同的主犯,对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这种主犯应当依照犯罪总额来认定。如对犯集团、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以共同、盗窃犯罪总额来认定。首要分子在集团中处于预谋和组织领导的作用,所以对于他们计划范围内的数额必须负全部责任。在预谋时认定是不是首要分子尤为重要,虽然只参与了共同犯罪的预谋,没有参加直接的、盗窃行为,但是集团的一切犯罪活动都包括在首要分子参与制定的犯罪计划之中,并由他们组织实行,他们在犯罪中发挥了最为主要的作用,对于共同犯罪的首要分子依照犯罪总数额来认定是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还要特别强调的是,犯罪集团中的有些成员,在首要分子计划后,自己单独进行、盗窃或者是其他的经济犯罪,该犯罪数额不能强加于首要分子,首要分子只需要对自己知道和计划的那一部分负责。二是根据《刑法》第26条第(3)、(4)款对主犯处罚的规定,对主犯犯罪金额的确定,不能推导出对从犯、胁从犯犯罪金额的确认。对从犯、胁从犯来说,其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及危害结果与主犯一致,犯罪金额也与主犯是一致的。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参与组织、指挥的主犯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对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共同犯罪总额负责。在共同经济犯罪中,主犯发挥了主要作用,以自己的犯罪行为影响了从犯,可以说主犯对整个犯罪都要负责,因此把所有数额作为主犯的犯罪数额是合理的。三是对一般犯罪中的从犯的犯罪数额的认定上,笔者认为以定罪的数额为前提,适当参考其个人所得赃款数额较为科学合理。因为共同犯罪中从犯不起主要作用,完全是在主犯的领导下进行,其社会危害性比主犯要小得多,因而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也应比主犯小,而这种“作用”通常都是通过“数额”表现,所以考察其所得数额是合理的。假如以犯罪总额来认定,在实行犯场合下直接参与额会小于或者等于共同犯罪总额,而在帮助犯场合下,间接参与相当于总数额,这两种场合差别比较明显。所以,在处理从犯犯罪数额的问题上要将定罪数额和个人所得赃款数额全面综合考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共同盗窃罪数额该怎样认定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共同盗窃罪数额该怎样认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2.22 1414阅读
  • 共同盗窃罪数额该如何认定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共同盗窃罪数额该如何认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2024.02.25 211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