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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或家属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避免因不配合导致纠纷。若因自身不配合且医疗机构无过错,医疗机构可不担责。
(二)医疗机构在紧急抢救生命垂危患者时,要保留好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证据,如抢救记录、操作流程等。
(三)当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时,医疗机构要提供相关的医学资料、行业标准等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6-01-28 09: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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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符合规范的诊疗,若医疗机构无过错,可不担责;若有过错,仍要赔偿。
2.医务人员在紧急抢救生命垂危患者时,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医疗机构免责。
3.受当时医疗水平限制难以诊疗的,医疗机构无需担责。
医疗机构若能证明损害因这些因素导致,可免责,但纠纷中需举证自身符合免责条件。
2026-01-28 08:3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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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患者诊疗受损,医疗机构在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且自身无过错、紧急情况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三种情形下可不担责,但需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若医疗机构无过错则免责,有过错仍需担责;医务人员在紧急抢救生命垂危患者时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可不担责;受当时医疗水平限制难以诊疗时也无需担责。不过在实际纠纷里,医疗机构要证明自身符合这些免责条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若遇到医疗纠纷,情况较为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8 06:5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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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在患者诊疗受损时,存在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符合规范的诊疗(若医方无过错)、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若能证明损害因这些因素导致,医疗机构可免责。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记录和证据保存制度,在诊疗过程中详细记录患者及家属的配合情况、紧急救治措施、当时医疗水平限制等相关信息,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有效举证。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在紧急情况下的诊疗能力和证据意识,确保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时能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并做好记录。
-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学习,让医务人员了解自身在医疗纠纷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免责条件和举证责任。
2026-01-28 05:2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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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诊疗时,若医疗机构无过错,可不担责;若有过错,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体现了过错责任原则,强调医疗机构的过错是承担责任的关键因素。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且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医疗机构免责。这是考虑到紧急情况下医疗决策的特殊性和紧迫性。
(3)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情况,医疗机构也可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医疗技术局限性的合理考量。
(4)实际纠纷中,医疗机构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身符合免责条件。这是为了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防止医疗机构随意免责。
提醒:
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医疗机构要注重诊疗过程记录,以便在纠纷中证明自身符合免责条件,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28 03:36:22 回复